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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度“中国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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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0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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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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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石油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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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度“中国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新时期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方针已经确立,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关键是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重要精神,落实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31号)精神,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研究决定,进一步深化“中国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一方面总结好“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的典型经验,做好典型经验在全行业的宣传工作;另一方面落实好为“示范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的各项服务。 此外,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培育和建立“行业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此方案另发)工作安排,将从“示范企业”中遴选优秀企业予以培育、扶持,并认定为“行业创新型企业”,同时推荐申报“国家级创新型企业”。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现正式启动2006年度“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符合《中国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审办法》(附件一)中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向评审办公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办公室)申报。 2、编写《中国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二),该申报书可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网站(www.cpcia.org.cn的“技术进步”)、国家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www.cippc.org.cn的首页)下载。申报书打印4份,盖章后,寄送至评审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到评审办公室办公邮箱: kjb@cippc.org.cn
二、申报、评审、授牌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 2006年7月30日 评 审 时 间: 2006年8月25日前 授 牌 时 间: 2006年10月下旬
三、评审费用 申报企业需交纳评审费1800元,汇款请注明示范企业评审费。 户 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开户行:北京市工商银行六铺炕分理处 帐 号:0200022309014431378
四、联系方式 评审办公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亚运村安慧里4区16号楼 100723 联 系 人:李文军 胡迁林 电 话:010-84885721/26-318 84885723 84885052(传真) 电子邮件:kjb@cippc.org.cn 网 址:www.cipp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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