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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6年全国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6-7-13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国石油化工协会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质协(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中国质协化工分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用户满意工程,以主体活动推动企业不断提升质量,有效地维护消费者效益,全国用户委员会决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继续组织“2006年全国优质服务月”活动,时间是3月1日至3月31日。
一、 活动主题
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和谐社会
二、 主要内容
1.中国质协化工分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和各类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专项活动;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三包”规定,开展咨询活动,为用户解决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保护用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组织职工开展关注“大质量”的教育并在市场经营中实践质量保证和诚信服务,在获得价值和利润的同时给用户带来健康和幸福。
三、表彰先进
请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2006年全国优质服务月”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先进个人上报到中质协化工分会秘书处,由中国质协化工分会推选出全国优质服务月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上报中国质量协会。(全国优质服务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业绩,将作为评选推荐今年“全国用户满意服务”、“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的条件之一。